韩国YG娱乐公司今天被爆料已经对BIGBANG成员G-Dragon(本名权志龙)和太阳(本名东永裴)的艺名注册了商标权,这意味着两人离开YG娱乐公司就无法继续使用原本的艺名进行活动。
据媒体爆料,YG娱乐公司在BIGBANG出道三年前的2003年就对韩文和英文的G-Dragon注册了商标权,2015年又在美国注册了G-Dragon的商标权。BIGBANG另一名核心成员太阳的艺名因为是固有名词而无法被注册商标权,但YG娱乐公司也已对太阳的英文发音TAEYANG完成了商标权注册。G-DRAGON与太阳自出道以来就一直以艺名进行活动,艺名对两个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而YG公司对两人艺名完成商标权注册意味着两人离开YG娱乐公司就无法继续使用该艺名进行活动。
韩国一名证券分析师表示,BIGBANG其他成员近年来陆续卷入了各种丑闻,而G-DRAGON与太阳作为没有丑闻的核心成员,两人的演唱会观众人数加起来足以媲美BIGBANG演唱会的观众人数,因此在与BIGBANG成员们的协议到期后只与G-DRAGON和太阳续约对现在的YG娱乐公司而言是相当具有诱惑力的方案,而站在G-DRAGON与太阳的角度,如果BIGBANG不能以完整体的形式与YG续约,个人活动将是必然选择,这种情况下与YG公司续约,确保能够继续使用艺名对两人而言将是最佳选择。